確保認可教練證適時續期
由2008年9月起,全港認可教練已獲發有效為期四年的「認可教練證」及「教練記錄冊」。
首批認可教練證的續領已於2012年年底完成。於2009年取得認可教練證的教練需於2013年辦理續領手續,教練可於認可教練證到期前的12個月起遞交續領申請。
為維持有效的認可教練身份,認可教練必須在過去四年內累積足夠的教練延續培訓活動時數(第一級最少24小時,第二級最少36小時,第三級最少48小時)。
合資格的教練延續培訓活動包括由香港、國內或海外的認可體育或教育相關機構舉辦的非專項體育項目課程、講座或工作坊,並須於四年內涵蓋最少兩個不同範疇的教練延續培訓活動。
除參與以上活動外,教練亦可透過以下方法累積教練延續培訓活動時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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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授非專項體育範疇課程或擔任非專項體育範疇研討會的講者;
- 擔任體育總會內教練委員會成員(體育總會必須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會員);及
- 撰寫經同科學者審核的非專項體育項目的書籍或期刊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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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進一步暸解認可資格及續領計劃的程序,請瀏覽 www.hkcoaching.com/hk/chi/acrs.asp or email ceddept@hksi.org.hk. |